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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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变更情况概述:
1、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及应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同意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相关补充协议及法律文件
。相关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已于2009年5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厂房
、设备、生产流程配置等进一步规划,为保证该项目整体生产流程顺畅及第二期厂房建设用地需求,公司需扩大该项目用地面积,而原于静海
经济开发区选址的土地面积133,333.33平方米(折合200亩)不敷使用,故拟另行选定座落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以下
简称:该自行车产业园),规划主干路以东、瑞成路以南、明昌道以西,面积为226,678平方米(折合340亩)的土地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宗地
为现状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期限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0年。因上述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变更,公司须由
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改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签订《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该项协
议)、相关补充协议及法律文件。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材项目及
签订投资协议书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该项目增加用地面积为226,678平方米(折合340亩),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
长或其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签订该协议、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投资协议另一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
2、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3、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已纳入天津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和静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8年,静海县人
民政府、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对该园区进行了批复。该园区距天津市区30公里,滨海新区40公里,滨海国际机场50公里,天津港60公
里,北京120公里。京沪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104国道、津浦铁路、京沪高速铁路等穿境而过,交通网络非常便捷。因有
捷安特、泰美、艾暾等大型自行车组车厂及建大、渤海橡胶园等自行车相关企业聚集在园区周围,使该园区成为自行车零部件生产供应的最佳
区域。产业园依托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基础和优势,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以现代品牌自行车(电动车)整体研发为核心,以产业聚集和
整车高端化开发配套为发展模式。现代自行车产业园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优越的投资环境,半径50公里内拥有自行车(电动车)整车生产企业
500余家,为自行车零部件规模生产提供了网络支撑,且区内相关配套企业聚集为产业园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该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同意公司在该自行车产业园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确保基础配套设施到达各种管
线的规则位置,向公司提供注册登记、报建办证及投产经营后的相关服务,兑现优惠政策。
2、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主要产品为不锈钢管、钢管、玩具,自行车部件、保健器械部件、运动器械及电动自行车。投资
主体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期投资总额1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设备投资3,500万元,建筑投资2,800万元,
建设容积率达到0.7以上,建筑密度达到60%以上。主要产品为自行车部件、运动保健器械部件。二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三期投资
总额为10,000万元,三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3、该投资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及相关事项变更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该《投资协议书》的签订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上述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更有利于对该项目的投入建设与实施.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可利用华北地区原材料等各项成本优势及人
才资源,及时供应华北地区市场的需求并能与捷安特天津厂等大型组车厂配套外销,为公司扩展业务、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打下良好基础。该
项目的计划和建设周期等仍为初步计划,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还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立项、审批,并须按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获取项目建设用地,该
项目的审批,获取土地,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签订的《投资协议书》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30日
(深圳办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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